单选题   下列关于“法的渊源”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由于法律制度和历史传统的差别,不同国家对于何为法律的正式渊源、何为非正式渊源有不同认识。一般说来,法律的正式渊源通常包括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和国际条约等。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学说等。此处所说的非正式渊源并非是指不能适用的,而是尚未被法律明文体现的。所以A项错误。
   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这些法律文件的制定部门不同而作出的分类,因此B项错误。
   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重要渊源,本不属于国内法范畴,但我国签订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对于我国国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也具有与国内法一样的约束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也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只有我国签订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才构成我国法的渊源,因此C项错误。
   选项D符合《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遵守国家政策”。因此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