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执政党权力与社会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
执政党权力是指特定阶级或者阶层的政治组织的政治权力, 其形成的基础是特定阶级和阶层的共同利益; 社会公共权力是全社会范围内的政治权力, 就全社会共同体来看, 社会公共权力是以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即社会共同利益为基础的。 在这个层次上, 只有社会公共权力是政治权力, 其他范围和层次上形成的共同力量只是社会或政治力量而不构成政治权力, 具有普遍性和至上性的特点。 执政党权力与社会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如下:
(1) 从本质上来讲, 执政党的权力与社会公共权力是一致的。 但由于社会公共权力是全社会范围内的政治权力, 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形成的力量凝结, 而执政党作为统治阶级或阶层的核心组织, 其构成成员范围要小于社会成员。 就全社会的范围和层次来说, 社会公共权力是政治权力, 执政党力量是社会政治力量。
(2) 作为执掌社会公共权力的政治力量, 执政党的力量在社会公共权力意志形成和实际运行中具有领导地位, 它代表本阶级或者阶层的利益和意志, 在社会公共权力的运行方向、 运行过程中起支配性或主导性作用。 所以执政党与社会公共权力的关系是领导关系。
(3) 由于社会公共权力是特定意义上全社会范围和层次的政治权力,执政党的力量则是执掌该政治权力的政治力量而不是该权力本身, 因而执政党权力与社会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是执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