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单价为1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或1.1);
    (4)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
    (5)工程预付款从承包人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
   
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
月份 1 2 3 4 5 6
实际完成工程量/m3 800 1000 1200 1200 1200 500
[问题]
问答题   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正确答案】

估算合同总价为:5300×180=954000(元)=95.4(万元)。

工程预付款金额为:95.4×20%=19.08(万元)。

工程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起扣留,因为第1个月和第2个月累计工程款为:

1800×180=32.4(万元)>95.4×30%=28.62(万元)。

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19.08/3=6.36(万元)。

【答案解析】

[考点] 本题主要考查预付款及其起扣时间。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承包人应将预付款专用于合同工程。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预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应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预付款应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承包人的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根据预付款扣回的数额相应递减,但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保持有效。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的14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问答题   每月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
 
【正确答案】

估算合同总价为:5300×180=954000(元)=95.4(万元)。

工程预付款金额为:95.4×20%=19.08(万元)。

工程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起扣留,因为第1个月和第2个月累计工程款为:

1800×180=32.4(万元)>95.4×30%=28.62(万元)。

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19.08/3=6.36(万元)。

【答案解析】

[考点] 本题主要考查预付款及其起扣时间。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承包人应将预付款专用于合同工程。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预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应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预付款应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承包人的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根据预付款扣回的数额相应递减,但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保持有效。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的14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