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第9.1.3条规定:预制构件的吊运应采取保证起重设备的主钩位置、吊具及构件重心在竖直方向上重合的措施;吊索与构件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