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C.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在共同犯罪的场合,共同犯罪行为有一部分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或者共同犯罪结果有一部分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认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因此,如果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可以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因此,可以根据属人原则对赵某行使刑事管辖权。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C选项是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而不是保护管辖原则行使管辖权。保护管辖是指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的情形。所以选项C也是错误的。《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注意的是,这里的“可以不予追究”,从另一个层面上就是指“可以追究”,因而D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综上,本题应选选项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