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协商一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为承租人,由其选定丙公司生产的机器设备一套,乙公司购买后交付甲公司使用。在租赁期限内,由于甲公司员工丁操作不当,机器设备致第三人损害,就赔偿问题,当事人发生纠纷。该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依《合同法》第246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本题中,租赁物致人损害不是由于质量问题,故亦不由出卖人承担产品责任,而应由承租人承担。丁为甲公司的员工,不为独立的责任主体,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