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我国反倾销调查程序有:
(1)反倾销调查申请。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申请应特别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申请调查的进口产品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第二,有足够的国内生产者支持,在支持申请和反对申请的生产者中,支持者的产量占二者总量的50/%以上,同时不得低于国内同类产品总量的25/%。
(2)立案。商务部收到反倾销调查申请后,对申请书及其所附的证据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调查,并将决定予以公告,通知有关当事人。特殊情况下,商务部可以自主决定立案调查。
(3)调查和公告。商务部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商务部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即基于现有事实作出裁定。反倾销调查分为初步裁定和终局裁定。初步裁定倾销和损害成立的,则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倾销和损害作进一步调查,并作出终局裁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反倾销调查的期限,自立案决定公布之日起至终局裁定公告之日止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到18个月。
(4)实施反倾销措施。初步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其数额不得超过初步裁定的倾销幅度。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之日起不得超出4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9个月。在反倾销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的60天内,不得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承诺。商务部可以建议但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商务部认为价格承诺可以接受并符合公众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应符合公众利益。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反倾销税税额不得超过终局裁定确定的倾销幅度。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可以适当延长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
(5)复审。对于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商务部可以决定对其必要性进行复审;经利害关系方申请,商务部也可以对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的必要性进行复审。根据复审结果,商务部作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倾销税或价格承诺的决定。复审期间,复审程序不妨碍反倾销措施的实施。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