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甲将价值6万元的一间房屋出租给某乙开设商店。某乙未与某甲商量,便将房子装修一新,并设置了固定柜台等设施,共花费8万元。4年后租期届至,乙要求甲支付8万元装修费,甲不同意。关于本案,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中,某乙未与某甲商量,将房屋擅自装修,并改变了房屋的内在结构,根据《合同法》第223条的规定,某甲可要求某乙恢复原状。如果装修方案经过甲的同意,则某乙对房屋的装修行为是合法行为,装修费用可依双方的约定分担。如果装修费用高于房屋价值,也可根据添附原理,由某乙支付房款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