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50000 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到期的7000 元货款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 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 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 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民法典》,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即丙负担,其他必要费用由债务人即乙负担。所以选项C 错误。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所以选项D 错误。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所以选项E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