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审计单位的现金交易比例较高,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和评估现金交易比例较高的合理性,是否与其业务性质相匹配,是否采取了适当措施保证现金收支完整、准确、安全。除实施其他审计程序外,注册会计师还可以考虑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①了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现金交易的内部控制,针对相关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②结合对生产、采购、销售、工薪等业务循环相关报表项目的审计结果,分析评价现金交易的合理性;
③了解现金交易对方的情况。向主要的现金交易对方函证被审计期间内发生的交易金额。在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选取现金结算量较大的交易对方进行实地观察或询问。如果交易对方为自然人,必要时,可以考虑验证交易对方签字的真实性;
④检查大额现金收支,核对其交易真实性;
⑤对现金采购、销售交易过程实施观察程序;
⑥对库存现金实施突击监盘程序。
如果被审计单位的现金交易比例较高,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和评估现金交易比例较高的合理性,是否与其业务性质相匹配,是否采取了适当措施保证现金收支完整、准确、安全。除实施其他审计程序外,注册会计师还可以考虑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①了解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现金交易的内部控制,针对相关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②结合对生产、采购、销售、工薪等业务循环相关报表项目的审计结果,分析评价现金交易的合理性;
③了解现金交易对方的情况。向主要的现金交易对方函证被审计期间内发生的交易金额。在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选取现金结算量较大的交易对方进行实地观察或询问。如果交易对方为自然人,必要时,可以考虑验证交易对方签字的真实性;
④检查大额现金收支,核对其交易真实性;
⑤对现金采购、销售交易过程实施观察程序;
⑥对库存现金实施突击监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