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第(3)条发出招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或刊登)招标通告(或公告)。
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不妥,资格预审的结果应通知到所有投标人。
第(6)条召开投标预备会前应先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不应安排在此处进行。
2.开标过程的情况处理判定。
第(1)的处理是正确的,投标书必须密封和加益企业法人印章。
第(2)的处理是正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第(3)的处理是不正确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有较大差异不能作为判定是否为无效投标的依据。
3.对三个投标方案的优劣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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