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市化工产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2021年3月经董事会决议出售位于乙市的仓库一座。(1)仓库出售取得含税价款为18350万元。(2)该企业转让时无法取得该仓库的评估价格,扣除项目金额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定。(3)该仓库于2018年12月购进用于经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1000万元,税额1100万元,价税合计12100万元。正常缴纳了契税330万元,且取得契税完税凭证。(4)该仓库转让过程中缴纳税费3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企业转让仓库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 )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该企业转让仓库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18350-12100)÷(1+5%)×5%=297.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