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外国公民朴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朴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
  • B.受朴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 C.朴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 D.朴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解析] 依据《民诉意见》第306条的规定,A选项中认为中国法院不能受理错误。根据第308条,B项错误,D正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国内案件与涉外案件协议管辖规定的统一,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而C选项中的“明示方式”是相对于默示方式而言的,其既可以为书面方式,也可为口头方式,而不限于书面方式,故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