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公开发行A股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A和B注册会计师负责对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为200万元。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于2017年4月20日获董事会批准,并于同日报送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甲公司未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部分项目的年末余额或年度发生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资产总额 90000
营业收入 60000
利润总额 3000
净利润 2500
    资料二:在对甲公司的审计过程中,A和B注册会计师注意到下列事项:
    2016年9月20日,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一批汽车零部件,不含税价格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期支付货款,经与乙公司协商,于2016年12月25日实施债务重组:乙公司同意减免甲公司1000万元债务,余额由甲公司用现金清偿。甲公司于次日付款,并做如下会计处理:借记“应付账款”234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1340万元,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1000万元。甲公司认为持续经营不存在问题,因此没有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该项债务重组。
    要求:
问答题   如果不考虑审计重要性,针对资料中事项,分别回答A和B注册会计师是否需要提出审计处理建议?若需提出审计调整建议,直接列示审计调整分录(审计调整分录均不考虑对甲公司2014年的税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结转损益及利润分配的影响,下同)。
【正确答案】

需要提出调整建议,建议对债务重组事项予以披露。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在资料一的基础上,如果考虑审计重要性,假定甲公司分别只存在事项中的1个事项,并且拒绝接受A和B注册会计师针对事项提出的审计处理建议(如果有),在不考虑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指出A和B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该事项分别出具何种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正确答案】

需要提出调整建议,建议对债务重组事项予以披露。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