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是某大型企业的正式员工,因个人原因而辞职,且递交辞职书2日后不告而别,由此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下列损失中,甲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是______。
  • A.在工作期间,企业曾派甲到美国进修学习,并支付2万元的培训费用
  • B.由于甲不告而别,给企业生产造成间接经济损失5万元
  • C.企业招聘甲时,向有关管理机关交纳的800元行政管理费用
  • D.因为甲的辞职以及不告而别,导致没有合适的人及时顶替甲的工作,由此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故只有选项B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