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向A公司销售产品应确认的收入=2.58×100=258(万元),分录为:
借:长期应收款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8
未实现融资收益 42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库存商品——M产品 150
2×15年年末,应分摊的未实现融资收益=258×8%=20.64(万元),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17
贷:长期应收款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20.64
贷:财务费用 20.64
甲公司不需要确认收入,因为甲公司销售该商品后于10月31日按照固定价格购回该商品,且没有确凿证据表明该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销售设备和提供维修服务属于一揽子交易,此时应该确认的收入=(3000+200×5)×3200/(3200+160×5)=3200(万元),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000
应收账款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2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
贷:库存商品 2000
2×14年的完工比例=(820+3000×6%×8/12)/(820+3000×6%×8/12+3200)×100%=22.71%;
2×14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5000×22.71%=1135.5(万元)
2×14年应确认的合同成本=(820+3000×6%×8/12+3200)×22.71%=940(万元)
2×15年的完工比例=(820+3000×6%×8/12+1550+3000×6%)/(820+3000×6%×8/12+1550+3000×6%+2530)×100%=51.35%
2×15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5000×51.35%-1135.5=1432(万元)
2×15年应确认的合同成本=(820+3000×6%×8/12+1550+3000×6%+2530)×51.35%-940=1730(万元)
2×15年,该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820+3000×6%×8/12+1550+3000×6%+2530=5200(万元),大于预计合同收入。因此,需要计提减值;应计提的减值准备=(5200-5000)×(1-51.35%)=9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