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8.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可以形成准共有关系的是( )。
A、
甲、乙共同对其购买的房屋享有所有权
B、
丙、丁共同对其发明专利享有专利权
C、
戊、己共同取得对某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取水地役权
D、
庚、辛共同对其债务人提供的汽车享有抵押权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05条的规定,准共有是指对所有权以外物权类型的共有,《物权法》对准共有的范围界定于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共有,但对于债权的共有或者知识产权的共有,不列入。故选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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