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N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8年6月在A城市以公开拍卖方式取得一宗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其使用年限70年,容积率为2.0。2009年10月,在完成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之后,开发商通过对小区规划土地利用率和成本的分析,觉得容积率可以适当提高。后经规划部门同意,将容积率调整为3.0。根据出让合同的有关条款,如果在3年之内适当调整规划按照对历史情况的补充处理,不作为重新供地批复,所以开发商按照当地政策补交地价,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当时针对补地价的计算方式曾有以下不同的主张。
算式1:补地价(总价)=增加容积率后的总地价-原容积率下的总地价
算式2:补地价(总价)=增加容积率后的总地价-原合同出让价
算式3:补地价(单价)=(增加后的容积率-原容积率)×原容积率下的楼面地价
算式4:补地价(单价)=(增加后的容积率-原容积率)×原合同出让价的楼面地价
请就上述背景,回答问题:
单选题
政府按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决策的时候,应该按照______进行补地价。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最后经过协商并报地价委员会,按照算式1进行补地价。当拍卖成交的合同楼面地价低于增加容积率后的评估楼面地价时,选用算式1方案最优。
多选题
该开发商补交地价前,需要补办的主要手续有______。
多选题
下列对评估对象等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多选题
假定该土地可以重新拍卖的情况下,拍卖成交价格明显高于拍卖底价,下列关于其中原因的正确表述为______。
单选题
下列关于补地价政策的建议,不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1)不符合城市规划的不允许补办手续。
(2)非政府原因的原则上不提倡补地价政策,因为补地价政策会扰乱正常的招拍挂市场,影响土地出让合同的严肃性,且从管理上容易产生腐败行为。
(3)即使要制定补地价政策,应从严控制标准,技术设计上从高收取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