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将来可能发生的客观事实的发生与否为条件决定其法律效力发生或终止的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虽然2016年肯定会到来,但是甲在2016年之前是否能够通过司法考试则是不确定的,因此,该赠与附的是条件,而且该条件若成就,则赠与合同生效,因此该条件是一个生效条件(即延缓条件),A、B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选定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一定期限的届至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终止的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在2016年前通过司考是不确定的,因此不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C选项表述错误。本题合同为附生效条件合同,因此若条件成就,该合同即告生效,甲有权请求乙给付笔记本,D选项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