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

 试论我国教育法的体系。

【正确答案】

在我国, 教育法的体系大致由以下部分组成:
(1) 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
如对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目的、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父母在教育方面的义务, 各级政府管理教育工作的权限等的规定。
(2) 教育法律
从狭义上说, 在我国, 教育法律指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它又可以分为教育的基本法律和教育的单行法律两类。 前者是对一个国家的教育的基本方针、 任务、 制度的总体规定,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 后者是针对教育的某一领域或某一部分而作出的法律规定, 由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 到现在为止, 我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教育的法律有: 《教育法》、《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 等。
(3) 教育行政法规
它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而制定的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对我国教育管理工作有较大影响的教育行政法规包括《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师资格条例》、《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 等。
(4) 地方性教育法规
它是指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教育规范文件, 这类教育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随着教育管理权限的不断下放, 这类教育法规会越来越多。
(5) 教育规章
教育规章有两类, 一为部门教育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委(主要是教育部) 发布, 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一为政府教育规章, 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制定, 只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 教育规章的调整范围极其广泛, 数量也很大。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