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一: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L拨号上网,以E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本案,B市S区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向S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
案例二: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Z省L县的无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裸聊”,“裸聊”对象遍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脑上查获的聊天记录就有300多人,网上银行汇款记录1000余次,获利2.4万元。对于本案,Z省L县人民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L县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关于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在司法机关处理过程中,对于张某和方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存在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张某)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方某);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定聚众淫乱罪;第三种意见认为“裸聊”不构成犯罪。
问答题
以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为例,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作判断】法律对自由的干预既须合法,又须合理,因为“法律干预的正当性及其限度”包括合法与合理两层要求。
【阐述理论】干预的合法性是干预权行使的主体,主体的权限、种类及其程序均由法律作出规定。干预的合理性是指干预权的行使须目的正当,手段合理,结果均衡,总体上须符合政治、道德等社会共同价值判断。由此可见:
【结合材料】其一,张某与多人共同进行网上视频“裸聊”合法但不合理。张某的“裸聊”并非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此处适用“法不禁止即为自由”,故张某的行为合法,但是,“裸聊”显然有悖于社会的共同道德价值判断,故不合理。
其二,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提起公诉不合法,但有一定合理性。张某“裸聊”并非法定的“聚众淫乱”行为,人民检察院以此罪名提起公诉,显然不合乎法律规定,但是,鉴于张某“裸聊”败坏社会公德,故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有其合理性。
其三,方某与全国多人有偿“裸聊”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方某以牟利为目的“裸聊”,符合贩卖淫秽物品的法定构成要件,同时败坏社会公德。
其四,人民法院对方某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合法且合理。如第三点所述,方某行为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人民法院判决不仅以法律为依据,且符合社会公共道德价值判断。
【适当拔高】对“裸聊”的法律干预及其限度既须合法,又须合理。“裸聊”是不是个人自由取决于其法律边界,实际上并不存在逾越法律界限的自由,同样,法律对“裸聊”的干预及其限度也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这是法的秩序价值、正义价值与自由价值三者关系的内在要求。只有兼顾合法与合理,自由才能真正得以保障,法律才能真正得以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才能真正得以推进。
[解析] 从法理学的角度看,本题中的核心问题是“法律和自由的关系问题”,即法律对个人自由干预的正当性及其限度的原理的具体运用。
问答题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评述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的处理结果。
[答题要求]
1.在综合分析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3.不少于500字,不必重复案情。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作判断】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可知张某的“裸聊”不是聚众淫乱而是传播淫秽物品,方某与全国多人有偿“裸聊”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阐述理论】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是据以判断两个案例中法律决定的标准。要言之如下:
【结合材料】首先,张某的“裸聊”不是聚众淫乱而是传播淫秽物品。其原因有三:(1)张某是在家中与他人“裸聊”,这是基于同意所秘密实施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聚众”;(2)“裸聊”并非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也不符合法律对“淫乱”的认定;(3)张某在网上向不特定主体提供“裸聊”视频,而“裸聊”实际上是以视频这一电子信息方式向他人提供“淫秽物品”。因此,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对张某提起公诉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对张某的行为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
其次,方某与全国多人有偿“裸聊”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其理由有三:(1)方某主观上具有牟利之目的;(2)方某“裸聊”实际上是以视频方式向他人提供“淫秽物品”,根据司法解释,视频等电子信息也可以是“淫秽物品”;(3)方某在网上向不特定主体提供“裸聊”视频,就是法律所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因此,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认定方某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适当拔高】“裸聊”能否入罪,以及它能否被认定为聚众淫乱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或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都应当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如果违背了这一原则,必然导致不恰当地扩大刑法的适用而侵犯公民自由,以致造成法律的暴政。可以说,在刑事司法中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败得失的关键之一。
[解析] 从刑法学的角度,本题的核心问题是“罪刑法定”原则下的行为的合法性的定性问题。考生可以持支持或者反对的态度。同时,由于和刑法相关,必然涉及罪刑法定原则,有关构成犯罪的三大特征中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以及犯罪的构成要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