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X省A市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和7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2018年6月承接X省B市的工程项目,提供的为清包工服务,未选择简易计税,取得该项目的建筑服务价款660万元,当月支付给分包方乙公司分包款110万元,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已开具分包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018年6月承接Y省C市的工程项目,选择简易计税,取得该项目的建筑服务价款225.5万元,当月支付给分包方丙公司分包款51.5万元,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已开具分包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018年7月X省B市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因提前完工另取得项目奖励22万元。Y省C市项目预计9月份才能完工。
(4)2018年7月承接X省A市(本地)的工程项目,取得预收款330万元当月分别支付分包方丁公司和戊公司含税价款132万元和30.9万元,其中丁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戊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已取得双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目预计10月份竣工。
(5)上述几个项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于取得当月申请认证并按照规定申请抵扣,假设2018年6月无期初留抵税额,并且2018年6月和7月无其他进项税额。X省主管税务局规定,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预缴的增值税,按规定在建筑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确认销售额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中抵减。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答题 1.2018年6月承接的X省B市项目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应向哪个税务机关预缴?预缴的增值税税额为多少?
【正确答案】需要预缴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地级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甲建筑公司应向B市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0%)×2%=(660-110)÷(1+10%)×2%=10(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2018年6月承接的Y省C市项目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应向哪个税务机关预缴?预缴的增值税税额为多少?
【正确答案】需要预缴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地级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甲建筑公司应向Y省C市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225.5-51.5)÷(1+3%)×3%=5.07(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3.2018年6月甲建筑公司是否应向X省A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补缴增值税,若需要补缴,请计算补缴的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2018年6月甲建筑公司不需要向X省A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补缴增值税。因为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才需要在机构所在地申报,同时抵扣已经预缴的增值税,不足的需要补缴增值税。而2018年6月项目并未完工和竣工结算,纳税义务并未发生,不需要向机构所在地A市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补缴税款。
【答案解析】
问答题 4.2018年7月承接的本地工程项目,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预缴的增值税税额为多少?
【正确答案】2018年7月承接的本地工程项目,需要预缴增值税。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甲建筑公司应向X省A市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一支付的分包款)÷(1+10%)×2%=(330-132-30.9)÷(1+10%)×2%=3.04(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5.计算2018年7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2018年7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10÷(1+10%)×10%=10(万元)。
【思路点拨】Y省C市工程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2018年6月没有增值税销项税额,留抵到2018年7月进行抵扣。
【答案解析】
问答题 6.计算2018年7月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时应补的增值税额。
【正确答案】2018年7月X省B市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纳税义务发生,应向机构所在地X省A市申报纳税。申报的应纳增值税=(660+22)÷(1+10%)×10%=62(万元)。X省B市的工程项目,收到项目奖励款,需要向X省B市税务局预缴税款=22÷(1+10%)×2%=0.4(万元)。应补税款=62-10-(10+0.4)=41.6(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