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公约》规定了哪些空中自由权?
(1)不降停而飞越其领土的权利。 (2)非商业性降停的权利,即只作技术性降停,如增加燃油、检修飞机等而不上下旅客、货物、邮件的权利。 (3)卸下来自航空器国籍领土的旅客、货物、邮件的权利。 (4)装上前往航空器国籍领土的旅客、货物、邮件的权利。 (5)装卸前往或来自任何其他任何缔约国领土的旅客、货物、邮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