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1款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故C选项正确。该条第2款还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可见,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的,必要时可以强制检查,但是对被害人不得强制检查,故B选项表述也正确。该条第3款还规定,“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可见,男侦查人员不得对妇女身体检查,因此A选项表述错误。D的表述正确,符合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精神。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