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18.简述《大清现行刑律》的特点。
【正确答案】(1)背景:清政府1910年颁行的过渡性法典,它是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局部调整删改而成:
(2)内容:
其一:取消六部划分,按各条性质分30门;
其二,律例合编模式未作更改;
其三,附《禁烟条例》《秋审条例》于其后;
其四,区分刑事、民事条款,关于继承、婚姻、田宅等纯属民事性质条款不再科刑;
其五,确立罚金、徒刑、流刑、遣刑、死刑刑罚体系,删除了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缘坐等制度:
其六,增加一些新罪名,如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私铸银元罪、破坏交通罪等。
(3)影响:积极方面,废除残酷刑罚、将民事条款剥离开来;消极方面,仍属传统性质的法典,只是对《大清律例》的局部和形式上的修改。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