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又称“揭开公司的面纱”
B、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公司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公司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