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且逾期没有改正,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的是
未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
对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允许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没有专科护士培训制度
考查护士执业中的法律责任。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或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将会受到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