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是对教学工作质量所作的测量、分析和评定。它以参与教学活动的教师、学生、教学目标、内容、方法、教学设备、场地和时间等因素的有机组合的过程和结果为评价对象,是对教学活动的整体功能所作的评价。教学评价的原则可分为以下几点:
(1)客观性原则
教学评价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不能主观臆断、掺杂个人情感,防止评价不符合实际情况。客观性是评价能否发挥其功能的基础,违反客观性原则就会丧失评价的意义。
(2)发展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着眼于学生的学习进步与动态发展,着眼于教师的教学改进和能力提高,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3)指导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在指出学生的长处与不足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被评价者能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前进,所以,教学评价应经常给师生以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
(4)计划性原则
只有加强教学评价的计划性,才能保证每门学科的教学都能有计划的按课题和课时的要求,自觉积极而规范地进行,才能作出合理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