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与乙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则(    )。
   A.甲收到乙的邮件,甲的主营业地在A市,则A市为合同成立地点
   B.甲收到乙的邮件,甲无主营业地,但其在B市已居住了两年,则B市为合同成立地点
   C.甲乙可以约定乙所在地为合同成立地点
   D.甲乙可以约定某第三城市为合同成立地点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根据《合同法》第34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故A、B项是正确的。另外《合同法》还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成立的地点。因此C、D项也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