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姚某把一辆吉普车租给岳某使用,该车设备已严重老化,刹车不灵,汽缸易爆炸。岳某(为一老司机)订立合同前即了解这些情况,但图便宜签订了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岳某不享有合同解除权,因为岳某事先知道该车的情况
B.岳某享有合同解除权,因为合同标的物存在严重缺陷
C.岳某享有合同撤销权,因为姚某未尽告知义务,构成民事欺诈
D.岳某享有合同撤销权,因为本案存在重大误解
A
B
C
D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解除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关系问题。合同解除权和合同撤销权均存在不同的法定理由和满足不同的构成要件。本题中.岳某为老司机,事先知道汽车的质量问题,不存在欺诈,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故不存在撤销权问题。《合同法》第233条规定,在租赁合同中,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租赁物的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