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某电视机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发生如下业务:
1)本地销售彩电1000台,每台不含税价款2000元,给职工活动中心20台。
2)发给外地外地分支机构彩电500台,支付运费5000元,装卸费用800元,运费发票开给分支机构。
3)本月外购材料,增值税发票注明税金34000元。货已入库,发票未到税务机关认证;
4)另有上月底接受投资的一批物资,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金85000元,本月发票经税务机关认证。
5)本月公益性捐赠电视机10台。
要求: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销项税额=(1000+20+500+10)×2000×17/%=520200(元)
进项税额=8500(元)
应纳税额=51170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