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北京市昌平区某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房屋为五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房屋总高度为22m,平面及立面均规划为非大跨度框架结构。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试问在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设计该房屋的框架柱时,下列各项要求中,何项正确?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1)确定抗震设防分类及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第4.0.3条规定县级及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重要房屋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另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附录A,北京市昌平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2)确定抗震等级: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第3.0.3条规定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计算其地震作用,因此该建筑应按设防烈度计算地震作用;此外还规定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又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3.3.3条规定场地为Ⅲ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地区宜按8度时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要求采用抗震构造措施。
因而该建筑的抗震构造措施应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表11.1.3中设防烈度为9度时的框架结构,得抗震等级为一级,选项A正确。其余B、C、D各项均不正确。
[点评] 本题为7度区Ⅲ类场地乙类建筑如何确定其抗震等级的问题,也是结构工程师在实际工程中的常见问题,因而应该熟悉它。此外尚应注意此项提高仅应针对主要结构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