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016年3月19日,某市甲公司开始生产“万花坪”牌衬衣。由于较高的性价比,衬衣销量很大。2018年11月21日,该市乙公司向商标注册部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在第25类商品上注册“万花坪”商标。2019年3月2日,《商标公告》刊载了乙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的初步审定公告,核定使用商品包括服装、外套、大衣、衬衫、裤子、裙子。2019年6月20日,《商标公告》刊载了乙公司的商标注册公告。2019年10月,乙公司发现市场上有多种“万花坪”衬衣在销售。经调查,发现甲公司仍在继续生产“万花坪”牌衬衣,并由丙公司销售;另有戊公司在销售丁公司生产的“新万花坪”衬衣。
多选题
侵犯乙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甲公司在乙公司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已使用“万花坪”商标,且有一定影响,其“仍在继续生产‘万花坪’牌衬衣”,说明其对该商标的使用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因此不侵犯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丙公司的销售行为也不侵犯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新万花坪”与“万花坪”商标近似,使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可能引起混淆,因此丁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戊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也构成侵权。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其行为属于仿冒注册商标行为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丁公司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乙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于仿冒注册商标行为。
单选题
如果乙公司起诉丁公司,要求丁公司赔偿损失。丁公司可以主张的抗辩理由包括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即使乙公司的注册商标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也只有在先权利人可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丁公司无权提起无效宣告,也不能以此抗辩。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以知道为前提,丁公司不知道乙公司注册商标不能作为抗辩理由。丁公司可以商标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进行抗辩,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此前3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丁公司不能以生产侵权产品没有获利进行抗辩,即使丁公司没有获利,也应就其侵权行为向商标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多选题
如果乙公司起诉戊公司,要求戊公司赔偿损失,戊公司可以主张的抗辩理由包括______。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即使乙公司的注册商标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也只有在先权利人可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戊公司无权提起无效宣告,也不能以此抗辩。戊公司可以商标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进行抗辩,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此前3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戊公司不知道其销售的“新万花坪”衬衣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戊公司不能以未获利进行抗辩。
多选题
如果乙公司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丁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进行查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丁公司作出的决定包括______。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①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②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场所、物品,查封或扣押侵权物品,但不能查封丁公司的工厂。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因此原相关法条中涉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应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