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礼记·曲礼上》载:“八十、九十曰髦,七年曰悼。悼与髦,虽有罪,不加刑焉。”
《汉书·宣帝纪》载元康四年令:“自今以来,诸年八十以上,非诬告、杀伤人,它皆勿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根据以上材料,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在其专门法律内容、法律技术内容方面可以存在一定的历史联系。
B.新的类型的法律制度在取代旧的类型的法律制度时,可以批判地吸收旧法中适合新,的社会形态需要的某些因素。
C.法的阶级性与法的继承性不是绝对对立的,法的阶级性并不绝对排斥法的继承性。
D.法的阶级性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对于任何法律规则,我们都要分清它的阶级属性,这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是事关社会性质的问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借中国古今法律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来考察法的继承性和法的阶级性之间的关系。
法的继承性和法的阶级性不是绝对对立的,它们反映的是法的历史类型变更过程中的两个不同方面。法的阶级性指不同类型的法之间在其政治内容、阶级本质上的根本差别,在这方面是不存在继承的;而法的继承性是不同类型的法之间在其专门法律内容、法律技术方面的历史联系,在这方面根据新的社会需要和统治阶级利益可以继承。故,本题题干中错误的选项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