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考查股份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限制。《公司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因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并非不能转让其所持股份,只是每年所转让的比例受限制,A项错误。第138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因此,B项错误。第142条规定,股东可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而第7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C项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相混淆,错误一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因此,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