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某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珠宝首饰等商品。2013年12月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采购部财务资料显示:购进空调、热水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90.6万元;支付给汽车修配厂(小规模纳税人)修车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5.4万元;本月购进商品取得公路运输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65万元,支付装卸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5万元。
    (2)珠宝部财务资料显示:销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42万元,其中含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实际取得的收入12.6万元,该批首饰市场价格为18.6万元,旧首饰作价6万元;销售玉石首饰取得收入49.7万元;由于欠供货商货款,经协商,百货公司以金银首饰抵偿所欠债务,该批金银首饰平均售价为21万元,最高售价22.5万元。(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
    (3)家电部财务资料显示:销售空调2400台,销售热水器3800台,销售空调和热水器同时负责运输,运输收入与货款合并收取,取得的收入见下表:
商品种类 销售数量(台) 零售单价(元) 销售金额(万元)
空调 2400 3276 786.24
热水器 3800 1872 711.36
合计     1497.6
    (4)假定百货公司销售不含税金额1000元/件的服装,其不含税购进价为700元(购进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百货公司有两种销售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采取商业折扣方式销售,给购买方打8折,并能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折扣额在“金额栏”中注明。方案二:采取平销返利方式销售,按200元/件支付购货方返利,可以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针对业务(1),该百货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______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该百货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90.6+5.4×3%+65×11%+15×6%=198.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