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假设丁伪造了房产证,将房屋卖给了戊,虽然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但是戊已经在房中居住数月,甲乙丙才发现。此时甲乙丙欲起诉戊,要求戊腾房。根据上述信息,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甲、乙、丙在诉讼中处于什么诉讼地位?
【正确答案】甲、乙、丙是房屋共有人,本案为必要共同诉讼,三人为共同原告。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丁如果加入诉讼,是何诉讼地位?
【正确答案】本案中丁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丁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果法院未通知丁加入诉讼,丁是否可以自行申请加人?
【正确答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因此,丁可以申请加入诉讼。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