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某施工单位为中标人,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工期3个月。
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及其支付的条款如下:
(1)分项工程清单中含有两个分项工程,工程量分别为甲项4500m
3,乙项31000m
3,清单报价中,甲项综合单价为200元/m
3,乙项综合单价为12.93元/m
3,乙项综合单价的单价分析表见表6-2。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超出10%时,应调整单价,超出部分的单价调整系数为0.9;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 10%以上时,对该分项工程的全部工程量调整单价,单价调整系数为1.1。
(2)措施项目清单共有7个项目,其中环境保护等3项措施费用4.5万元,这3项措施费用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为基数进行结算。剩余的4项措施费用共计16万元,一次性包死,不得调价。全部措施项目费在开工后的第1个月末和第2个月末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数额分两次平均支付,环境保护措施等3项费用调整部分在最后1个月结清,多退少补。
(3)其他项目清单中只包括招标人预留金5万元,实际施工中用于处理变更洽商,最后一个月结算。
(4)规费综合费率为4.89%,其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之和;税金的税率为3.47%。
(5)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款的10%,在开工前支付,开工后的前2个月平均扣除。
(6)该项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款的3%,自第1个月起,从承包商的进度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
合同工期内,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工程师答证确认的工程量见表6-3。
{{B}}表6-2 (乙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部分) (单位:元/m
3){{/B}}
直接费 |
人工费 |
0.54 |
10.89 |
材料费 |
0 |
机械费 |
反铲拖拉机 |
1.83 |
履带式推土机 |
1.39 |
自卸卡车 |
1.50 |
|
5.63 |
管理费 |
费率(%) |
12 |
金额 |
1.31 |
利润 |
利润率(%) |
6 |
金额 |
0.73 |
综合单价 |
12.93 |
{{B}}表6-3 各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表{{/B}}
分项工程 |
1 |
2 |
3 |
甲项工程量/m3 |
1600 |
1600 |
1000 |
乙项工程量/m3 |
8000 |
9000 |
8000 |
【问题】1.该工程签约时的合同价款是多少万元?
2.该工程的预付款是多少万元?
3.该工程的质量保证金是多少万元?
4.各月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是多少万元?要求对计算过程作出必要的说明。
5.各月需支付的措施项目费是多少万元?
6.承包商第1个月应得的进度款是多少万元?
(注: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该工程签约合同价款:
(4500×200+31000×12.93+45000+160000+50000)×(1+4.89%)×(1+
3.47%)元=168.85万元
2.该工程预付款:168.85×10%万元=16.89万元
3.该工程质量保证金:168.85×3%万元=5.07万元
4.第1个月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600×200+8000×12.93)元= 42.34万元
第2个月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600×200+9000×12.93)元=43.64万元
截至第3个月末,甲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1600+1600+1000)m3=4200m3,与清单工程量4500m3相比,(4500-4200)÷4500=6.67%<10%,应按原价结算;乙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8000+9000+8000)m3=25000m3,与清单工程量31000m3相比,(31000-25000)÷31000=19.35%>10%,按合同条款,乙分项工程的全部工程量应按调整后的单价计算,第3个月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应为:
[1000×200+25000×12.93×1.1-(8000+9000)×12.93]元=33.58万元
5.第1个月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4.5+16)÷2万元=10.25万元
须支付措施费:10.25×1.0489×1.0347万元=11.12万元
第2个月须支付措施费:同第1个月,11.12万元。
环境保护等三项措施费费率:45000÷(4500×200+31000×12.93)×100%=3.46%
第3个月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42.34+43.64+33.58)×3.46%-4.5]万元=-0.36万元
须支付措施费:-0.36×1.0489×1.0347万元=-0.39万元
按合同多退少补,即应在第3个月末扣回多支付的0.39万元的措施费。
6.施工单位第1个月应得进度款:
[(42.34+10.25)×(1+4.89%)×(1+3.47%)×(1-3%)-16.89÷2]万元=46.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