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天炎热异常,甲商场电告乙公司速运输一批空调到商场,一切条件照旧。乙公司已交付空调,且甲商场接受。后因货款问题发生纠纷,甲商场以以往空调买卖合同双方均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而本次没有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为由主张合同没有成立,要求退还空调。经查,甲商场与乙公司多年来就空调买卖合同一直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已成惯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由于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所以合同不成立
  • B.自甲公司受领标的物时成立
  • C.该合同产生特定之债
  • D.该合同产生单一、选择之债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同时,根据《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甲商场与乙公司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乙公司交付空调时甲商场接受,因此,甲乙间的买卖合同自甲公司受领标的物时成立。故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最后,本题中,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空调很显然是种类物,因此,该合同产生种类之债,故C项错误,不当选。甲商场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一人,标的物也只有一种,因此,该合同产生单一之债、简单之债,故D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