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市公安机关在侦查乔某盗窃一案时,需要对乔某窃得的一件文物进行鉴定,鉴定共耗费了2个月的时间。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对这段鉴定时间的看法正确的是(    )
   A.该段鉴定时间应当记入办案期限
   B.该段时间可以记入办案期限
   C.该段鉴定时间不应当记入办案期限
   D.该段鉴定时间可以不记入办案期限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一般鉴定时间与办案期限的关系。《六机关规定》第33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