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年 6 月销售蔬菜取得零售收入 24000 元,销售粮食、食用油取得零售收入 13200 元,销售其他商品 取得零售收入 98000 元。2016 年 6 月该超市销项税额( )元。
本题考查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免税政策。蔬菜在批发、 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粮食、食用油适用低税率 13%。2016 年 6 月 该超市销项税额=13200/(1+13% ) ×13%+98000/(1+17%)× 17%=15757.90(元)。提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 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 号规定,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 13%的增值税税率,改为 11% 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