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总体规划工作中,对于军事机关提出的意见已采纳,在报送审批城市总体规划时,已采取的方式是:
在规划方案中给予特别说明
在文本中注明
在说明书中特别说明
采用专题的方式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提出意见的采纳结果,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材料的专题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