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论述法的生成的特征。
【正确答案】法的生成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方式和内容。在一般意义上,法的生成普遍具有的特征可以概括如下: (1)法的生成具有一定的过程性。一定的法律往往是一定的秩序的象征。就新秩序的建立而言,一方面立法所需要的必不可少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条件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才能孕育成熟。另一方面,立法所代表的新秩序不可能随着法律的公布而确立,它还要在与原有秩序的冲突与较量中经受洗礼和检验。 (2)法的生成体现了高度的国家意志性。正是生产力的发展所引起的社会关系的变化,推动了国家机构在法律秩序中重要地位的形成。在现代化及正在向现代化发展的国家,法的内容具有更多的国家意志性,体现出国家对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的积极干预。因此,在许多国家,制定法成为法的主要甚至惟一的正式渊源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 (3)法的生成反映了法的深刻的社会性。一方面,作为现代法的主要渊源的制定法、成文法更多地表现为国家意志的产物;另一方面,制定法只有在符合并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时,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最终是由社会决定的。法律不仅要反映社会的需要,而且,实际生活中的法律,也正是在社会的强有力的作用下,才能够最终真正反映社会需要,成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只看到国家的积极作用,看不到社会对国家立法的修正、完 善、弥补,就不能把握法的生成过程中社会的巨大力量。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