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达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新成立的事务所,近日新制定了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以下为相关的内容摘录:

(1)合伙人考核和晋升制度规定:连续三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前三位的高级经理即可晋级为合伙人,连续三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后三位的合伙人则降级为高级经理。

(2)内部业务检查制度规定: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选取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当年如果接受相关部门的外部检查,那么当年则暂停对所有业务的检查。

(3)分所管理制度规定:分所可依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4)经主任会计师指派,副主任会计师可分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工作,并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5)项目合伙人应委派不参与该项目的人员负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6)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项目组向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所形成的记录,应被咨询者认可。

要求:针对上述(1)-(6)项目,分别指出达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符合。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工薪以及晋升的政策与程序。

(2)不符合。依据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确定检查范围时,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但这些检查无法替代自身的内部监控。

(3)不符合。依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统一的质量控制制度。

(4)不符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5)不符合。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6)符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