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关于承担方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分包单位只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 B.建设单位只能向给其造成报失的分包单位主张权利
  • C.总承包单位赔偿金额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有责任的分包单位追偿
  • D.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无合同关系,无权向分包单位主张权利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只要是涉及总承包和分包,安全、质量、合同管理、违约等都是承担类似的连带责任。以质量为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或其他受害人既可以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也可以向总承包单位请求赔偿;进行赔偿的一方,有权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对不属于自己责任的那部分赔偿向对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