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项目 | 检定与校准的联系 | 检定与校准的区别 | |||||||||||||||||||||||||||||||||||||||||||||||||
(1)对象 |
都是计量器具即测量
仪器,包括计量标准器具 和工作计量器具,可以是 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标 准物质和测量系统 |
检定:具有法制性,对象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
器具目录》范围内的计量器具。 校准:没有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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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的 |
其最终目的都是为确
保量值的溯源性和准确 可靠 |
检定:是为确认计量器具与技术要求或法定要求的符合性,对符
合要求的计量器具给予检定合格的结论,反之为不合格。 校准:是为确定被校准对象的示值与对应的由计量标准所复现 的量值之间的关系,从而给被校准对象的示值赋予校准值或修正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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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法依据 |
检定和校准都可以依
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 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
检定:必须且只能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部门、地方计量检定
规程。 校准:应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如果需要进行的校准项目尚未 制定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应尽可能使用公开发布的,如国际的、地 区的或国家的标准或技术规范,也可采用经过确认的如下校准方 法: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有关科学书籍或期刊公布的,设备制造商 指定的,或实验室自编的校准方法,以及检定规程中的相关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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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内容 |
检定和校准都要依据
规定的量值传递关系,按 照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条 件、项目和方法进行实验 操作和数据处理,得到被 检定或被校准对象的示 值误差 |
检定:不仅要确定示值误差足多少,并且要判断是否符合某一准
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的相关法定要求,同时还要对其他法定 要求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如稳定性、灵敏度、抗干扰能力、外观结 构、防止欺骗、操作的适应性和安全性以及标记要求等,必须对是 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判断,给以合格与否的结论。 校准:只要通过与计量标准比较得到校准值或修正值,不必须对 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或法定要求进行判断,也不作合格与否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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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果处理 |
检定或校准的结果都
要出具证书,将结果在其 证书上清楚明确表示 |
检定:检定结果为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或者在计量
器具上加盖检定合格印。检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 书,对原检定合格印、证给以注销。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中 应给出示值误差等检定结果以及从检定结果得到的符合性结论。 在对符合性做判断时应考虑测镶结果的不确定度。 校准:校准结果如校准值、修正值、修正因子以及相对于影响量 的校准曲线或修正曲线等要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清晰表达, 同时要给出这些结果数据的不确定度的全部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