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收文登记项目中,属运转记录的项目是( )。
收文登记主要项目应包括:收文顺序号、收到日期、来文机关、来文字号、标题或摘由、密级、份数、承办单位、签收人、复文号、归入卷号、备注等,这些项目中,来文机关、来文字号、文件标题、密级等项是记载文件的自然特征,因此,只有承办单位属运转记录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