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据此,A项正确。B项于法无据。该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审判长亦属于审判人员,故其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CE项错误,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