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审理后,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
   A.一律用判决
   B.一律用裁定
   C.一律用决定
   D.根据不同情况,有的用判决,有的用裁定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第二审对案件作出处理所用的文书种类。《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 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 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据此,该条第(一)项用裁定,第(二)项用判决,第(三)项第一种情况用判决,第二种情况用裁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