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关于彩礼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返还
   B.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又离婚的应当返还
   C.双方离婚,彩礼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
   D.彩礼返还请求权的基础是契约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所谓彩礼,一般是指男方给女方家庭一定数额的财产,约定男女双方将来结婚的订婚礼物,是民间通行的男方对女方家庭抚育女方成长而给予的一种报答或者补偿。因此,彩礼一般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该地有给付彩礼的习俗,婚前给付一般与缔结婚姻有关。(2)从给付金钱的数额或者实物的价值上进行考量,彩礼一般为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价值较高的实物。(3)这种彩礼的给付,都是非自愿的,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4)彩礼给付、接受的主体往往不局限于男女双方本人,给付方包括男方及其父母兄姐,接受方同样包括女方及其父母等近亲属。(5)彩礼主要归女方娘家。彩礼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付给女方的娘家了,真正用于其结婚置办各种物品的反倒很少。关于彩礼返还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2款规定,“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关于彩礼返还问题的处理应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没有形成婚姻关系,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当返还;二是已经结婚,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则上可以不用返还,只是在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已经缔结婚姻关系的,彩礼也要还给对方。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实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当初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一旦离婚,彩礼应当返还。从上述彩礼返还的处理原则来看,彩礼返还请求权的基础并非契约,而是不当得利请求权,即彩礼给付方因双方离婚而致目的不达,故有权依据不当得利请求返还。因此,选项D不正确。